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学校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了做好基金会2023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年终财务决算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3年年终报账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2023年12月21日-2024年元月5日开展年终清账和结转工作,暂不办理报账业务。
二、2023年开展业务活动产生的费用应在2023年完成报账,发票不能跨年使用。
三、在2023年已向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捐款,未开具捐赠票据的请于2023年12月25日以前向基金会财务与基金管理部提交开票申请(具体见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户关于申请开具2023年捐赠票据的公告),26日-31日之间进账的及时告知开票信息,跨年则不再补开票据。
四、请2023年在基金会借款开展公益活动的借款人于2023年12月20日前办理各项借款的核销、结算手续。向基金会借款原则上不允许延期还款,如有特殊原因,请提交情况说明,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基金会财务与基金管理部处理。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