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明德教师奖”是由香港知名慈善家钟翰德先生于2012年在我校捐赠设立的专项奖教基金,实施时间为2013年至2020年。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明德奖”实施办法(试行)》(师政教学〔2013〕22号)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明德教师奖”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和金额
评选3个名额,每个名额奖励人民币5万元整、金质奖章一枚。
二、评选条件
1.原则上具有8年(含)以上高校教育教学经历,且在广西师范大学任教时间不能少于5年。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3学年连续承担本校本科生教学任务(受学校委派到中学开展驻点教学和科研的视为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或近5学年来因为进修访学、攻读学位,不承担本校本科生教学任务间断时间不能超过一年,且每学年完成实际课堂教学64课时以上,近3学年来每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成绩不低于90分。
2.德、教、研表现优秀,且在指导学生成长发展上有成果。
3.向中青年教师倾斜,向从事基础课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原则上候选人离法定退休年龄应不少于5年(女性年龄不超过50岁,男性年龄不超过55岁)。
具体条件请参照《广西师范大学“明德奖”实施办法(试行)》第八条(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向学校推荐。各学院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每学院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二)请各学院于2016年3月10日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育才校区财务处二楼),电子版同时请发送至邮箱:gxsdjjh@qq.com。文件请统一打包,标题规范为“明德奖+学院简称+申请人姓名”。各被推荐候选人同时应做好5分钟会议陈述及答辩准备。需报送的材料如下:
(1) 加盖公章的《广西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明德奖申报信息汇总表》2份(附件1);
(2) 加盖公章的《明德教师奖评审表》3份(附件2);
(3) 候选人的主要教学科研成果、个人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证明材料应按《明德教师奖评审表》上填写内容模块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学校将聘请学校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工会、团委等)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
(四). 经学校组织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及校内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学校推荐人选的教师。
四、其他事宜
(一)请按时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项目评审工作进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在以下平台公布,申请者可添加关注:
1.官方微信号: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官方网站:www.foundation.gxnu.edu.cn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5818169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明德教师奖”申报信息汇总表
2. 明德教师奖评审表
广 西 师 范 大 学
2016年1月25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明德教师奖”申报信息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