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诚华青年教师奖” (以下简称“诚华奖”),是美国现代国际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韦诚先生及其夫人张晓华女士两位校友于2014年在我校捐赠设立的专项奖教金,实施时间为2014年至2023年。此教师奖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奖励学校为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教师,激励广大青年教师教书育人、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根据《广西师范大学“诚华青年教师奖”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诚华奖”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诚华奖”奖励范围为担任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45岁以下(含45岁)在岗教师。按照捐赠人的意愿,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每期获奖人员各不少于1人。
二、奖励名额和金额
共评选10人,每人奖励10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一)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敬业精神。
(二) 在我校任教时间不少于3学年,近3学年连续承担本校本科生教学任务(受学校委派到中学开展驻点教学和科研的视为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如因进修访学、攻读学位,不承担本校本科生教学任务间断时间不能超过1学年。每学年完成实际课堂教学144课时以上。
(三) 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模范遵守教学规范,教学准备充分,教学环节完整,教学方法得当,并积极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近3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论为优秀,教学效果得到师生公认,在教学中起到示范作用。
(四) 坚持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近3学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的教改教研项目、精品课程,并面向学院推出具有教改特色的公开课或观摩课,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了一定数量的教改、科研论文(或创作作品)。
(五)具备以下任一条件者优先考虑:
1. 获得“教学新秀”及以上称号的;
2. 本人参加各类教学竞赛获得奖励的;
3. 指导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的;
4.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取得明显效果的。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先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向学校推荐。各学院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每学院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除外),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二)请各学院于11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育才校区财务楼211室)。同时请各位被推荐候选人准备5分钟陈述及答辩准备。需报送的材料如下:
1.《诚华青年教师奖申报表》(见附件)一式5份,电子版同时请发送至邮箱:gxsdjjh@qq.com,文件标题规范为“诚华奖+某某学院+申请人姓名”。
2. 候选人的主要教学科研成果、个人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证明材料应按《诚华青年教师奖申报表》上填写内容模块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评审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
(四)经学校组织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及校内公示无异议,向捐赠方报送候选人名单。
五、其他事宜
(一)关于项目评审工作进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在以下平台公布,申请者可添加关注:
1.官方微信号: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官方网站:www.foundation.gxnu.edu.cn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5818169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诚华青年教师奖”申报表
广 西 师 范 大 学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