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教师成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开展“教师成长基金”2015年度结题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
“教师成长基金”所有在进行的资助项目。
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直接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教师成长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
(二)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成果资料、有关论著、经费使用情况等(各一式两份,A4纸印制)复印件需附在《结题报告》后并装订后报送。
三、其他事宜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6月30日17点前将材料报送至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育才校区财务保卫楼211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校教育发展基金会邮箱:895603733@qq.com。
(二)关于项目结题工作的进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在以下平台公布,申请者可添加关注:
1.官方微信号: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官方网站:www.foundation.gxnu.edu.cn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联系:赵老师 5818169。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 “教师成长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5年6月16日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 “教师成长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