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自治区民政厅公布2013年度全区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自治区民政厅于2013年3月启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过多方评审,组织评估专家组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四个大类16个中类60个小类逐一考核评估,采取听、查、看、问等方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察看现场,规范、严格、细致的考核,全面掌握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基本情况,并充分肯定了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规范化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
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人表示,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既是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对我会的肯定,也是鞭策和激励,我会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和公信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做大、做强、做精,做出特色、做出品牌、做出成效。
据悉,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增强服务功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承接政府职能转变和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被评为4A以上的社会组织报民政部备案,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优先作为承接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设定有效期为5年。民间组织管理机构建立了相应的激励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及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资助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