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教师成长基金”是 2011年5月6日由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科学技术处(原科研处)、人事处 、教务处、青年教师成长学校联办的专项项目资金,目的是为发挥基金会平台优势,促进我校教职员工,尤其是青年教职员工科研、教学和职业生涯的成长与发展。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教师成长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决定组织申报第二批“教师成长基金”项目,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课题申报要求
(一)本项目申报不限定选题范围,由申报教师自行拟定课题名称并进行选题论证,题目设计不能过于宽泛。
(二)选题要注重创新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坚持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既要有理论分析,更要注重实际问题的深入调查研究,注重相关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对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具备实施条件的课题将重点予以支持。
(三)对基金会运作研究、社会公益研究等课题将重点予以支持。
二、研究经费支持力度与研究期限
每项课题研究经费支持力度5千元到8千元,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三、申请资格
(一)项目申请者不受职称限制,凡广西师范大学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均可申报。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申请者。
(二)优先资助有潜力但尚未获得其他科研资助的项目。
(三)鼓励开展校地、校企、校际合作性项目。
(四)申报的项目必须结合学校学科建设的需要,鼓励学术团队集体申报。
(五)每个申请者作为主持人限报1个项目。项目申请者作为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不得超过1项。作为参与者参与项目申报不得超过2项。
四、课题评审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课题进行初评,然后由基金理事会根据“教师成长基金”的宗旨进行审查,择优立项。
五、课题管理
(一)经评审确定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与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课题任务书,广西师大教育发展基金会将根据课题进展情况分批拨付课题经费。
(二)课题执行期间,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对未按合同执行,达不到阶段考核目标的课题,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有权终止合同。
(三)课题完成后,由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专家学者,对课题进行评估和验收。
六、申报程序与时间要求
(一)申请人可从广西师大教育发展基金会官方网站上下载《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教师成长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按申请书格式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申请书。
(二)请申请人于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6份(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至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育才校区财务楼211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教育发展基金会官方邮箱:gxsdjjh@qq.com。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结果将在2012年3月30日前公布。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师大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818169,欲了解更多详情,可添加关注微博: http://weibo.com/jiaoyufazhanjijinhui 。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1年12月20日